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5063/202310-00139 | 组配分类: | 自然资源登簿前公告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高桥河、东溪河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0-11 | 发布日期: | 2023-10-11 |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州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高桥河、东溪河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2个登记单元,即:高桥河、东溪河。
宣州区高桥河全长约37千米,上游起点从周王镇扎门村流经杨柳镇、寒亭镇、文昌镇,讫点在文昌镇沿河村汇入周寒河,以高桥河管理范围线为基础,结合堤防和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宣州区东溪河全长约18千米,上游起点从溪口镇四和村流经新田镇,讫点在新田镇山岭村汇入华阳河,以东溪河管理范围线为基础,结合堤防和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周王镇、杨柳镇、寒亭镇、文昌镇、溪口镇、新田镇。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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