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40XL/202412-00006 | 组配分类: | 结果信息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卫健委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名称: | 宣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年12月06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12-06 | 发布日期: | 2024-12-06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编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1 | 处罚类别2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执行情况 | 备注 |
宣区卫医罚[2024]10号 | 卫生行政处罚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该当事人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于2024年8月15日在宣城市宣州区万龙药房接诊A某,给其做出阴茎脓肿的诊断,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将A某下体脓肿部位刺破,并开具用药处方,通过微信收取A某374元的治疗费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安徽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 胡万龙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74元;2、罚款人民币30000元。 | 2024-12-6 | 宣城市宣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完全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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