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5063/202409-00092 | 组配分类: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公开征求《宣州区洪林镇农产品(食品)加工园东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9-30 | 发布日期: | 2024-09-30 |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依法征收土地。同时明确,“成片开发”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按照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自然资规〔2023〕7号)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依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为保障宣州区洪林镇成片开发项目顺利报批用地,宣城市组织编制了宣城市宣州区洪林镇农产品(食品)加工园东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详见附件),为使上述方案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符合实际情况,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日期: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30日。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
负责人:用途管制科 陈磊 联系电话:0563-3021291,
联系邮箱:1144914381@qq.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