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5656/202411-00009 | 组配分类: |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关于对宣州区洪林学校等四所新设立的学校进行综合督导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11-06 | 发布日期: | 2024-11-06 |
各新设立学校: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指导新设立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实施内涵发展。经研究,决定对洪林学校等四所学校进行常规督导。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24 年 11 月 18—21 日
二、督导内容
1.学校依法依规办学情况;
2.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3.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4.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5.学校的办学现状、发展动态及存在的问题。
三、督导方式
通过听取汇报、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座谈走访、校园巡视等方式进行督导。
四、督导人员
第一组:李 文(组 长)
成 员:郭 军 陈从顺 陈琦茹 汤 玫 王安定
督导学校:朱桥学校、黄渡学校
第二组:达建斌(组 长)
成 员:李贤才 刘光照 陈大红 孙 萍 潘安东
督导学校:洪林学校、沈村学校
五、相关要求
1.各新设立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迎接督导准备工作。要结合督导事项撰写汇报材料,准确概述学校基本情况、工作措施与方法、成效与不足等。纸质版汇报材料打印一式5 份,届时分发给各督导组成员;电子版汇报材料转发给督导组组长。
2.各督导组要督导检查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及时发现危及学校安全、师生合法权益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帮助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及时推介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反馈可能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以及违背教育规律的问题。
3.各督导组于11月22日前将本组督导小结交督导办,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特色和亮点、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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