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5063/202410-00056 | 组配分类: | 不动产登记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不动产登记公告(2024年10月24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10-24 | 发布日期: | 2024-10-24 |
申请人席*因继承下列不动产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登记科 联系方式: 0563-2020578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席* 周*珍 |
房屋所有权 |
宣州区养贤乡大山庵高岭岗组安置小区 |
218.36㎡ (房屋) |
住宅 |
根据申请人所述及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材料、询问相关当事人,席*明系通过确权公告的方式取得该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现确认该不动产系席*明、周*珍婚后共同财产,席*明在办理该不动产首次登记前已过世,席*明的遗产由席浩一人继承,故拟确定该不动产产权由席*、周*珍按份共有,其中席*占50%、周*珍占50%。 |
批准拨用 宅基地使用权 |
144.4㎡ (土地)
|
宅基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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