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5656/202409-00095 | 组配分类: | 安全制度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9-16 | 发布日期: | 2024-09-16 |
一、未满1 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学。进入校门后要自觉下车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二、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三、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四、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平房房顶。
五、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棍棒、管制刀具、仿真枪进校。
六、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七、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八、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九、必须遵守《中小学生守则》等安全管理规定,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十、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十一、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十二、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卖验。
十三、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十四、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坐非法、超载车辆,乘车、乘船要文明。
十五、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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