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MB1791406L/202408-00069 | 组配分类: |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与公布、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关于紧急启动宣州区臭氧临时管控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8-23 | 发布日期: | 2024-08-23 |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宣州经开区管委会: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空气质量预测,结合我市未来气象条件分析,8月24至26日,我市存在臭氧污染超标风险,为妥善应对此轮污染过程,最大限度降低污染影响,拟采取临时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涉挥发性有机物及氮氧化物企业排污管控。请各乡镇、街道、园区协调辖区内涉挥发性有机物及氮氧化物排放企业,在8月23日至26日8-18时调整工序、错时生产,减少挥发性有机物及氮氧化物排放。区生态环境分局持续加大涉挥发性有机物及氮氧化物排放企业管控,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生产及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切实做好无组织排放管控,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尽量减低污染物排放浓度。
二、加强移动源排放控制。一是加强加油站管控。请区商务局协调城区民营加油站在8月23日至26日10-18时高温期间暂停卸油,延迟到晚间进行;并对城区汽油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开展监督性检查,同时协调城区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在8月23日至26日10-18时高温期间暂停卸油,延迟到晚间进行。二是加强重点车辆管控。请区交通运输局主动协调市交通运输局加强渣土车、水泥罐车、砂浆车等车辆管控力度,对违规车辆进行查处。
三、减少面源污染物排放。一是加强焚烧源管控。请各乡镇、街道加大露天焚烧管控力度,发现焚烧行为及时劝阻。二是加强餐饮油烟管控。请区城市管理局加大对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及运行维护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按规范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行为,严禁露天烧烤行为。三是加强施工涂料管控。请区城市管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高新区按照部门职责协调市政道路沥青铺设、道路划线、市政栏杆及城市建筑外墙喷涂刷漆作业等涉VOCs施工项目在8月23日至26日6-17时停止施工作业。四是加强汽修行业管控区。请区交通运输局在8月23日至26日10-18时开展汽修企业检查工作,严禁露天汽车调漆喷漆作业。
四、加强道路洒水和雾炮作业。请区城市管理局加强重点时段(10时至20时)城区道路保洁工作。请区国投环境科技公司对重点区域持续开展道路洒水并按照相关规范开展雾炮作业。请各乡镇、园区做好辖区道路保洁、洒水等工作,特别是国省道沿线周边车流量较大路段。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检查台账,需附详细文字和照片资料(照片需包括检查人员、时间、现场等信息),并于每日17:30之前将临时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报送至区大气办(联系人:汪强;联系方式:18956339627;邮箱:qhbjwfk@163.com)。
2024年8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