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位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一套公租房,符合条件的单身人士或家庭户均可申请。
单身人士申请的,其本人为申请人;家庭户申请的,确定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家庭成员情况主要依据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二)具体申请方式及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符合公租房条件的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宣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供查验;
2、低保家庭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审批发放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低保证,低收入家庭的收入状况,以民政部门根据相关政策核定的结果为准;
3、诚信承诺书和授权查询委托书;
4、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户籍落在城区街道办事处的省直单位无业人员申请公租房的,应由该单位向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道(乡镇)申请。该省直单位需有专人负责住房保障事务,履行社区(村委会)在住房保障工作中的相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