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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91406L/202409-00040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机构: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城市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25 发布日期: 2024-09-25

宣城市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9-25 00:00 来源: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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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皖宣环﹝宣﹞罚﹝2024﹞22号
处罚名称

第三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案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事由 该公司在对皖P103R9和皖PV5739两辆小型燃油机动车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时未按照《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要求使用油温传感器对两辆车的润滑油油温进行检测出具了合格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通知(皖环发﹝2020﹞20号)表14通用裁量表裁量标准。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宣城市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02592666366M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方**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120000元(壹拾贰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0元(贰佰圆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9-25
处罚机关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地方编码 341802
备注
公示期限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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