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人民政府!
繁体版
|
智能问答
|
无障碍
|
长辈版
|
专题首页
专题首页
政策解读
回应关切
在线办事
依申请公开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基层政府信息公开
>
学生管理
>
学生资助政策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656/202409-00006
组配分类:
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机构:
宣州区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安徽省两免一补最新政策
文号:
无
生成日期:
2024-09-02
发布日期:
2024-09-02
安徽省两免一补最新政策
发布时间:2024-09-02 08:14
来源:宣州区教体局
浏览:
0
次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安徽省
2024
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最新办法
安徽省
2024
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最新办法
如下:
1.提高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进一步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 经国务院同意, 从
2024
年春季学期起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 年生均小学由
1000
元提高到
1250
元, 初中由
1250
元提高到
1500
元; 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继续按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的
50%
核定。 各地教育、 财政部门要统筹兼顾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 居民家庭收入等情况, 持续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进一步提高资助精准度。
2. 落实好学生
“
两免一补
”
和营养膳食补助政策。 各地教育、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对义务教育学生( 含民办学校学生) 落实
“
两免一补
”
政策, 对义务教育学校( 含民办学校) 按照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在安排学校公用经费时, 要向寄宿制学校、 规模较小学校等薄弱学校倾斜。 各地财政、 教育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和营养膳食补助等资金,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严禁滞拨缓拨、 虚报冒领、 挤占挪用经费; 各地要统筹解决学校自主经营食堂(伙房) 供餐增加的聘用人员待遇等开支。
3. 持续做好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 各地教育、 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部署, 落实好相关政策, 巩固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 在分配补助经费时, 应当结合本地区年度义务教育重点工作和本级财政安排的义务教育经费, 加大统筹力度, 重点向农村地区倾斜, 向边远地区、 欠发达地区、 民族地区、 革命老区倾斜。 各地不得自行出台普惠性免费政策, 已出台的要分类清理规范; 对于确需出台的政策, 应按程序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后执行, 所需经费由政策出台地承担。
4. 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 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 拨付、 使用等整个环节, 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 财政部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 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做好直达资金分配、下达、 监控等工作, 落实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 严格经费使用管理, 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 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 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顶部
打印
关闭
宣州区
宁国市
郎溪县
广德市
泾县
绩溪县
旌德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