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23M/202408-00027 | 组配分类: | 部门解读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科技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政策解读《宣州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8-27 | 发布日期: | 2024-08-27 |
《宣州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管理办法》修订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深化科技经费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进一步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充分发挥创新券作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宣州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修订过程
2024年4月初,由区科技局牵头开展《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一是区科技局相关科室结合我区实际对《管理办法》提出修改意见,拟出《管理办法》(修订稿)。二是通过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和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形式,结合征求意见,对修订稿修改完善,形成《管理办法》(送审稿)。
三、《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1、发放。由区科技局、区财政局依据当年度科技项目经费预算额度确定创新券发放额度和兑付额度。兑付额度为60万元(当年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区科技局根据申请情况,按申领额度等比例的方式拟定发放名单,并在宣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申请。创新券申领截止时间为当年6月30日,12月份开展的产学研合作带入下一年度兑现。高新技术企业申领额度不超过5万元,其它类型企业申领额度不超过3万元。同一企业享受最高申领额度,不得累计。
3、兑付。创新券的兑现时间为当年12月份。
四、《管理办法》创新举措
扩大创新券支持对象。2024年创新券政策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券支持对象范围,新增加“研发活动清零、研发机构清零”等支持方向,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助力规上制造业企业清零行动有效开展。同时,对科技创新成果证明材料作为必要条件进行审核,且对获得省、市科技创新券区级配套资金的企业,不再重复享受区级创新券支持。确保奖补资金有效兑付。
五、《管理办法》保障措施
对在创新券申领、使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收回已拨付资金,暂停其创新券申领资格五年。
六、《管理办法》下一步工作考虑
继续实施《管理办法》,并加强对政策的宣传,提高政策的知晓率。
解读人:徐鸣丛
解读单位:区科技局
联系方式:0563-302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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