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5656/202406-00069 | 组配分类: | 规章制度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宣城六中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6-11 | 发布日期: | 2024-06-11 |
总则保障学校课堂教学的安全和秩序,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维护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安全管理制度.课堂教学活动前,教师应提前向学生家长了解学生身心状况,合理调整教学内容,确保课堂教学的安全。
2、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要注意学生的个体差异,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严禁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出现歧视、侮辱、体罚等行为,发现有此类行为的教师,立即予以制止,并上报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
4、学生有权对课堂教学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向教师提出批评和建议,教师应当予以尊重和采纳。
5、学生家长应当配合学校开展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维护课堂教学秩序。、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发生课堂教学安全事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予以处置。
6、事件发生后,学校应迅速向家长、社会公布事件情况,消除不良影响,维护学校声誉。
7、对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和反馈,及时总结经验,改进课堂教学安全管理机制。
8、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制度的教师,学校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对导致安全事件发生的学校、教师、家长等相关责任人,学校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