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777391290Y/202406-00016 | 组配分类: | 预警提示信息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非煤矿山行业预警提示信息】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6-12 | 发布日期: | 2024-06-12 |
各县市区:
当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天气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请做好以下防范:
要督促辖区内各类矿山企业加强汛前风险辨识评估、隐患自查自改、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全面做好汛前准备,严防因暴雨、洪水、泥石流等引发淹井、边坡滑塌、尾矿库溃坝等事故。
一是地下矿山,要强化水患矿井监控,认真落实地面防洪、井下探放水等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加强供电、排水、提升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对存在淹井可能的地下开采矿山,果断撤出人员,停止生产。
二是露天矿山,要深入排查整治高陡边坡和山体滑坡隐患,存在高陡边坡和山体滑坡隐患的,一律停止作业,撤出人员,严防滑坡、坍塌及泥石流事故发生。
三是尾矿库,要安排专人 24 小时巡查值守,通知下游受影响范围群众做好防范准备,一旦发生险情,果断采取措施,组织群众疏散。要持续强化尾矿库隐蔽工程质量检测和自查自改,确保尾矿库排水构筑物无损毁、淤堵,排水能力满足防洪要求,设计防洪标准、干滩长度和安全超高符合规范要求,库内水位观测标尺、正常水位和警戒水位标记清晰醒目,上坝道路、通讯、供电及照明线路可靠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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