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717J/202502-00014 | 组配分类: | 就业登记 |
发布机构: | 新田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2025年就业登记办理范围、材料、流程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2-13 | 发布日期: | 2025-02-13 |
一、个人如何办理就业登记?
1、适用对象: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就业后30日内,常住地或就业地社区(村)社会劳动保障工作站申报就业登记。
2、报送资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表》1份。从事个体经营的,同时提供工商行政部门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办理程序:劳动者到常住地或就业地的社区(村)社会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就业登记。
咨询电话:0563-3841785
二、用人单位如何办理就业登记?
1、适用对象:用人单位招(录、聘)用劳动者(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用人单位),应当于招(录、聘)用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
2、报送资料:
(1)用人单位登记: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1份(用人单位签章)。
(2)劳动者个人登记: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劳动合同或招(录、聘)用手续原件。
3、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属地的社区(村)社会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就业登记。
(2)劳动者个人就业地的社区(村)社会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就业登记。
咨询电话:0563-3841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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