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5656/202404-00002 | 组配分类: | 重大建设项目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关于同意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实施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4-02 | 发布日期: | 2024-04-02 |
有关学校:
根据宣州区2024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年度资金预算,经区教体局3月7日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新田学校等16所中小学(分校)的16个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建设(详见附表)。请有关学校立即启动相关建设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校舍维修类项目建设任务。具体意见如下:
一、严格执行《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 年版)》(皖财购〔2023〕11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工作的通知》(宣区公管〔2022〕50号)、《宣州区网上中介超市运行实施办法》(宣区政办秘〔2018〕13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宣州区简易工程备案项目的通知》(宣区公管〔2023〕6号)等招标、采购、中介超市有关文件,规范、有序实施工程招标(发包、采购、备案)和中介服务采购。
二、按照“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科学编制项目施工图(实施方案)、工程量清单,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项目施工图(实施方案)、工程量清单必须报送项目办审核。
三、规范项目建设和招投标(采购、备案)基本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要求,严把项目设计、招投标(采购、备案)、施工管理、质量控制、竣工验收等“五关”,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招投标项目、小微发包(采购)项目、简易工程备案项目必须先履行招标、发包(采购)或备案程序,完备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备案项目选择、确定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服务单位应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由建设单位(发包人)班子集体研究讨论,择优选择,应提供详细的集体研究的会议记录、意向施工单位(服务单位)的资质等相关程序材料及依据。
四、项目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区政府、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公管局)、区审计局有关建设项目标后管理、工程变更管理、审计监督、竣工价款结算管理、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等文件,认真、全面、规范地做好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监管及价款结算,确保建设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价款及时审计结算、支付到位,保障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效益。
五、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纳入各级政府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考核及年度目标考核,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对工程进度、资金拨付实行“月报”“通报”制,省审计厅进行跟踪监督,各项目学校必须按照附表中的“计划开工时间”“项目完工时限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工程实施情况(程序是否规范、质量是否达标、进度是否暑期完工等)纳入学校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校长绩效考核。所有项目必须在2024年8月底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六、按照项目审计“全覆盖”要求,所有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不论大小一律报送审计(结算审核)。各校务必及时、完整、规范地收集、整理建设文档资料(含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影像资料),及时报审、及时付款、及时归档。
特此通知
附:宣州区2024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实施计划表
宣州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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