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303E/202502-00069 | 组配分类: |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
发布机构: | 鳌峰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名称: |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2-27 | 发布日期: | 2025-02-27 |
序号 | 公开领域 | 事项一 | 事项二 | 受理部门 | 办理依据 | 办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所需材料 | 办结时间 | 费用 |
事项 | ||||||||||
1 |
首次申领 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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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十六周岁 | 全市任一户籍派出所或户政大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皖公通〔2021〕20号) |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申请—受理—审核签发—制证—发放 |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 15个工作日 | 免费 | |
2、带有本人照片的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 | ||||||||||
未满十六周岁 | 全市任一户籍派出所或户政大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皖公通〔2021〕20号) |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代为申请领取。 | 申请—受理—审核签发—制证—发放 |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 15个工作日 | 免费 | |||
2、监护关系证明(有《出生医学证明》等、《居民户口簿》或人口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到监护关系的可以不提供); | ||||||||||
3、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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