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5063/202312-00065 | 组配分类: | 征地申报批准相关材料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宣州区2023年第十七批次(增减挂钩) 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皖政地挂宣〔2023〕38号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2-19 | 发布日期: | 2023-12-19 |
宣州区人民政府: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宣州区2023年第十七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宣城市宣州区溪口镇溪口社 区,洪林镇宣茶村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3.7186公顷(耕 地2.473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城镇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你区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 例》规定,严格实施土地征收,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 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 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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