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5063/202401-00047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行政处罚公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1-16 | 发布日期: | 2024-01-16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备注 |
潘*发 | 自然人 | 身份证 | 宣区自然资规执罚〔2024〕3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 潘*发未经批准,于2023年1月占用宣州区溪口镇红星村集体土地947.57平方米建设厂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附录A“违法占地类”查处注意事项第二条的规定,并参照《安徽省自然资源系统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征求意见稿)。 | 罚款 |
1.退还土地。责令潘*发将非法占用的947.57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原集体经济组织。 2.罚款。对947.57平方米建设用地按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人民币94757元。 |
9.4757 | 2024-1-16 | 2025-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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