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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局机关门户网站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确保局机关门户网站的安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落实网站安全管理责任
局长为网络安全责任人,办公室为责任科室,局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参与网站巡查工作,负责对网站安全突发事件的协调和应急处置,及时向区政府信息办汇报情况,必要时与公安机关联系,获得必需的支持。
二、网站应急保障措施
1.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加强局机关网站安全管理。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局机关网站进行巡查,每天不少于三次;密切关注互联网信息动态,保证对网站信息安全事件做到快速发现、及时处理。
2.加强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发现网站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时,立即判定事件危害程度,并按规定及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信息办,初次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网站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3.特殊时期启动网站安全应急值班制度。在重要、敏感时期进行24小时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确保网站一旦发生安全事件,能够第一时间向市政府信息办和公安机关报告,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防范能力。
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的形式,加强网站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应急处理的方法,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的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本预案从制定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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