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5063/202306-00120 | 组配分类: | 乡(镇)村公 共设施、公益 事业建设用地审核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宣州区2023年第九批次村庄建设用地的批复 皖政地宣〔2023〕19号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6-13 | 发布日期: | 2023-06-13 |
宣州区人民政府: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宣州区2023年第九批次村庄建设用地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宣城市宣州区水东镇碧山村, 养贤乡石山村,狸桥镇长山村,周王镇井边村、周王社区,安徽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6.4927公顷(耕地0.436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2.4820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0662公顷转用国有农用地0.1299公顷。合计批准建设用地9.1708公顷,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村庄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你区要确实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的0.4369公顷耕地质量。三、你区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 例》规定,严格实施土地征收,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 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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