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5063/202307-00123 | 组配分类: | 乡(镇)村公 共设施、公益 事业建设用地审核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宣州区2023年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皖政地宣〔2023〕28号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7-06 | 发布日期: | 2023-07-06 |
宣州区人民政府: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宣州区2023年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金云村,洪林镇洪林村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0.3714公顷(耕地 0.004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0222公顷。
合计批准建设用地0.3936公顷,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村庄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你区要确实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的0.0047公顷耕地质量。
三、你区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 例》规定,严格实施土地征收,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 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