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500728/202401-00036 | 组配分类: | 征地法定公告 |
发布机构: | 沈村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对宣城市阳德路东延(双塘-九女互通)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1-26 | 发布日期: | 2024-01-26 |
沈村镇人民政府:
宣城市阳德路东延(双塘-九女互通)项目共计约132户,征收土地约129.37亩,房屋征收面积约39696.74平方米。为切实保障被征收户的合法权益和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依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宣征启公告〔2020〕15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宣征补字〔2020〕21号),现就该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土地房屋征收执行文件
该项目集体土地征收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文件;地上附属物补偿执行《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宣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被征土地上专业性菜地征地标准、青苗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宣政办秘〔2020〕72号文件);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执行《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宣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宣政办〔2023〕4号)文件。
二、房屋征收安置方式
该项目实行市场化安置,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暂行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宣政办秘〔2016〕92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明确征收安置对象购买安置房相关问题及调整购房劵奖励时限的通知》(宣征管办〔2017〕17号)规定执行。市场化应安置面积补偿单价为4850元/平方米
三、奖励标准和期限
征收奖励期限为60日,从2023年9月20日起至2023年11月19日止。
(一)、住宅房屋
1、在2023年9月20日-2023年11月4日期间内,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交钥匙的,按房产证登记面积或认定合法面积,给予400元/㎡奖励;
2、在2023年11月5日-2023年11月19日期间内,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交钥匙的,按房产证登记面积或认定合法面积,给予100元/㎡奖励。
(二)、非住宅
在2023年9月20日-2023年11月19日期间内,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交钥匙的,按房产证登记面积或认定合法面积,给予100元/㎡奖励。
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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