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5063/202307-00118 | 组配分类: | 征地告知书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宣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宣区征预公告〔2023〕42号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7-11 | 发布日期: | 2023-07-11 |
为保障宣州区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宣州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宣州区2023年度第16批次村庄建设用地拟开展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范围:宣州区向阳街道双河社区,养贤乡大山庵村、宝圩村、 军塘村,寒亭镇管南村,杨柳镇高桥村、华山村、兴洋村、柿木村、杨柳社区,沈村镇丁店村,孙埠镇建国村、西马村,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阳街道双河社区,养贤乡大山庵村、 宝圩村、军塘村,寒亭镇管南村,杨柳镇高桥村、华山村、兴洋村、柿木村、杨柳社区,沈村镇丁店村,孙埠镇建国村、西马村。
用途: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批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 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建设需要(其中涉及成片开发建设的已经省政府批准实施),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定于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26日由区政府组织养贤乡、寒亭镇、杨柳镇,沈村镇、孙埠镇人民政府、向阳街道办事处、 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 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 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乡镇政府(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 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征迁单位申请复核。被征收土地所在村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区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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