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应急准备。县(市、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有一名副指挥长在岗待命,森防指办公室要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各项准备。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检查装备、物资等落实情况;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结合实际靠前驻防,做好火灾扑救有关准备。
2.强化火源管控。进一步加强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林区油气管道、输配电线路等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严格火源管控,加强农事用火管理,严禁火种进山入林。对高火险的重点林区,要采取定点清理、洒水增湿、开辟隔离带等措施,把风险化解在萌芽之时。
3.加强巡护和宣传力度。加强森林防灭火巡护和林火监测,开展森林防灭火检查,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
4.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报送火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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