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40XL/202405-00041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卫健委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名称: | 【办理指南】无偿献血者用血报销服务对象、服务机构信息、服务项目和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5-22 | 发布日期: | 2024-05-22 |
一、服务对象
宣州区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
二、服务机构信息
宣城市中心血站及区属相关医疗机构
三、服务项目和内容
宣城市中心血站负责与县市区各医院对接无偿献血用血报销工作;区属相关医疗机构对在本院用血的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用血进行直免,为用血报销提供方便。
四、服务流程
用血者凭本人身份证和献血者的有效关系证明,献血证及医院的出院用血清单和发票在医院指定窗口直接减免。
五、服务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四条: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六条 实行个人储血用血制度。无偿献血的公民,本人临床用血时,凭本人身份证和《无偿献血证》按无偿献血量的二倍免费用血;公民无偿献血达1000毫升,终身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公民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医疗临床用血时,按照献血者献血量的等量免费用血,单采血小板按照每个治疗量的费用给予减免。成分血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免费用血折算标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本人献血如果检测不合格,则本人享受等量献血部分,直系亲属不享受。血费报销对象为献血者本人、配偶及其双方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六、投诉举报电话:0563-3023522
七、网上投诉渠道:xzqwsjx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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