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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变更、更正
索引号:
11341703003250064D/202504-00012
组配分类:
性别变更、更正
发布机构:
洪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性别变更、更正
文号:
无
生成日期:
2025-04-17
发布日期:
2025-04-17
性别变更、更正
发布时间:2025-04-17 08:30
来源:洪林镇人民政府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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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八条 〔性别登记及变更〕性别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的记载,登记男或女。因实施医学变性等原因造成性别变化的,应当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提交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或者具备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变更性别登记,公安派出所受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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