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50187E/202502-00133 | 组配分类: |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 |
发布机构: | 溪口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名称: | 居民身份证管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2-25 | 发布日期: | 2025-02-25 |
1.受理部门:各户籍派出所及户办大厅
2.办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地所在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4.所需材料:《安徽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条》或居民户口簿1、本人申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2、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3、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发改价格〔2003〕2322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4〕346号;财政法〔2019〕62号;每证费用:10元/证;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