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74892510X0/202402-00179 | 组配分类: | 征收土地公告 |
发布机构: | 向阳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州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2-29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州区集体土地上
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
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
宣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宣州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备案的请示》(宣区政〔2020〕5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区上报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二、宣州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宣州区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宣州区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宣政秘〔2015〕332号)、《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宣州区被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宣区政秘〔2016〕18号)同时废止。
三、你区要切实做好新旧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确保新的补偿标准顺利实施。
四、新的补偿标准由宣州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2020年10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