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777391290Y/202308-00071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关于下拨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洪涝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8-22 | 发布日期: | 2023-08-22 |
溪口镇、五星乡:
根据《关于预拨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742号),结合我区乡镇受灾情况,经研究,对洪涝灾害救灾资金进行了分配。为严格使用此项资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开展应急抢险工作,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工作。
二、资金分配。分别分配溪口镇和五星乡20万元和10万元。
三、工作要求。资金拨付到乡镇,乡镇要严格按照使用范围支出,并将资金支出材料加盖乡镇政府公章于9月5日前纸质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区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联系人:张方方,电话:2527795 ,邮箱:xzq*******.com)
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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