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399171142Q/202306-00159 | 组配分类: |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第五期医疗器械类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6-30 | 发布日期: | 2023-06-30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备注 |
宣城市宣州区毕美口腔诊所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 宣城市宣州区毕美口腔诊所 | 宣区市监处罚〔2023〕733号 | 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和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第八十九条第三项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1、警告;2、没收过期的医疗器械(1盒玻璃离子水门汀);3、罚款2000元。 | 2023-6-28 |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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