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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含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城现代服务产业园区)境内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且已开工建设或每亩税收贡献2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子女入学,且为非宣州区户籍,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区政府相关文件、会议纪要执行,具体流程由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和区教体局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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