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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0XL/202212-00043
组配分类: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宣州区卫健委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独生子女保健费
文号:
无
生成日期:
2022-12-12
发布日期:
2022-12-12
独生子女保健费
发布时间:2022-12-12 11:34
来源:宣州区卫健委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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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自领证之月起,2011 年 3 月前,按原《条例》规定标准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2011 年 3 月后,每月发放标准 20 元,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子女在 2016年 1月1日以后出生对象,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022年度宣州区发放226.039万元,我区9579名计划生育家庭人员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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