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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0XL/202212-00043 组配分类: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宣州区卫健委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独生子女保健费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12 发布日期: 2022-12-12

独生子女保健费

发布时间:2022-12-12 11:34 来源:宣州区卫健委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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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自领证之月起,2011 年 3 月前,按原《条例》规定标准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2011 年 3 月后,每月发放标准 20 元,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子女在 2016年 1月1日以后出生对象,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022年度宣州区发放226.039万元,我区9579名计划生育家庭人员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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