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688131884M/202305-00006 | 组配分类: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公示结束]宣州区水东镇龙泉湖水库新建工程施工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5-19 | 发布日期: | 2023-05-19 |
招标人 |
名称:宣州区水东镇龙泉湖水库新建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水东镇朝阳河大道 |
代理机构 |
名称:宣城市惠宣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思佳花园北15栋6楼 |
项目名称 |
宣州区水东镇龙泉湖水库新建工程施工标 |
项目编号 |
XZQ-GC-GK-2023026 |
开标时间 |
2023年5月18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牵头人)、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369号(牵头人)、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5183号
投标报价:22483242.89元
工期(交货期):365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7.30分 |
项目负责人:伍亚东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壹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1342015201616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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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
企业业绩:大悟县三塔寺水库工程和船石沟水库工程第2标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1.普宁市白坑湖水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2.长丰县红旗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
技术负责人业绩:长丰县红旗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魏明)
良好行为记录:1.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蔺家坝泵站工程荣获2019-2020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2.大悟县三塔寺水库工程荣获2019-2020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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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宣城大禹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牵头人)、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养贤乡街道(原养贤乡计生办办公楼二楼203)(牵头人)、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南路19号首层
投标报价:22385288.00元
工期(交货期):365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7.09分 |
项目负责人:黄锦添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壹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粤1442017201847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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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广州市花都区福源水库达标加固整治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1.广州市花都区福源水库达标加固整治工程;2.广州市花都区芙蓉嶂水库达标加固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
技术负责人业绩:广州市花都区芙蓉嶂水库达标加固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李永航)
良好行为记录:1.广州市西江引水工程荣获2017-2018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2.嘉兴市城外配水工程(杭州方向)荣获2022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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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山东水总有限公司(牵头人)、阜阳众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27号(牵头人)、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颍上路丝绸厂宿舍4号楼138幢114号
投标报价:22317012.34元
工期(交货期):365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6.30分 |
项目负责人:朱娜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鲁2372014202116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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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
企业业绩:菏泽市魏楼水库工程施工一标
项目负责人业绩:1.赫章县新寨水库建筑安装工程;2.诸城市卧龙湖水库主体工程(一期)施工
技术负责人业绩:曲阜市尼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项目(赵月强)
良好行为记录:1.东莞松山湖犀牛坡排渠整治荣获2017-2018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2.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穿黄河工程荣获2019-2020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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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无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无 |
公示时间 |
2023年5月19日-2023年5月22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1396540772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515630473。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301957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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