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人民政府!
  • 繁体版|
  • 智能问答|
  • 无障碍|
  • 长辈版|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2212-00058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省印发“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23 发布日期: 2022-12-23

安徽省印发“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12-23 16:36 来源: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0
【字体大小:

“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源头治理,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事故总量依然较大,危化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上安全等行业领域风险隐患较为突出,部分重点行业领域较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推深做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制定2021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把集中攻坚与学党史、抓整改、正作风相结合,把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际举措,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通过六强化、六聚焦攻坚任务实施,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确保实现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两下降的工作目标,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攻坚任务

突出六强化、六聚焦开展集中攻坚。

(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开展集中攻坚。

1.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网络教育平台必修课程。(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各市落实属地责任。以下均需各市落实属地责任,不再重复列出)

2.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专题片,安徽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公开版。(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

3. 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责任单位: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4. 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制定宣传方案,选派专家组建宣传团巡回宣讲,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好第20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江淮行等活动,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应急厅)

(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聚焦庆祝建党100周年安全防范开展集中攻坚。

5.自即日起至7月初,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安全风险防范集中攻坚行动。由各部门负责同志带队,采取暗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综合督导等形式,实现对16个市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全覆盖,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隐患清零,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的环境。(牵头责任单位:省安委办,责任单位: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三)强化安全责任落实,聚焦压实党政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开展集中攻坚。

6.压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制定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安全生产履责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应急厅)

7.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修订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推动解决重点行业领域难题问题,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牵头责任单位:省安委办,责任单位: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8.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通知》(皖安办〔2020102号),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承诺、举报奖励、教育培训、安全评价报告公开、安责险等制度。(牵头责任单位:省安委办,责任单位: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9. 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条款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加强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等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及时收集相关典型案例并适时通报。(牵头责任单位:省安委办、省司法厅、省高院、省检察院,责任单位: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0.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牵头责任单位:省安委办,责任单位: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四)强化突出问题整改,聚焦两个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开展集中攻坚。

11. 动态更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紧盯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攻坚。(责任单位: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2.持续推进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的重点任务,紧盯重点任务开展集中攻坚。(牵头责任单位:省安委办,责任单位: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五)强化事故教训汲取,聚焦事故暴露的深层问题开展集中攻坚。

13. 深刻汲取安庆宿松“2·4”自备木船侧翻事件教训,开展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

14. 深刻汲取池州“4·6”火灾事故教训,做好社会层面火灾风险防控,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坚决防止小火亡人(牵头责任单位:省消防救援总队,责任单位:省消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5. 深刻汲取滁州“4·7”闪爆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开展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电力等行业领域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禁以包代管、一包了之。(责任单位: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6. 深刻汲取2020年度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频发多发教训,认真落实《安徽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持续开展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责任单位: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7. 全面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全链条安全管理。(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等)

18. 深刻汲取近期学生溺亡事件教训,加强家校联动和宣传引导,开展青少年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19. 深刻汲取六安“5·22”、淮北“5·25”污水管网事故教训,针对汛前污水管网清理施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六)强化安全监管执法,聚焦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开展集中攻坚。

20. 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做好省市县三级对接,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力度,健全完善分类分级差异化执法机制。(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1.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典型案件报告制度,督促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每季度向省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行业领域典型执法案例。(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2.部署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铁腕治理安全评价弄虚作假行为。(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责任单位: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3.宣传落实好《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企业职工和家属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激励全民参与、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排查隐患(从即日起到“七一”庆祝大会)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于65日前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攻坚任务、攻坚要求、完成时限。要高质量组织开展好第20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江淮行,组织督查检查组开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的环境。

(二)强化措施,破解难题(从“七一”庆祝大会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攻坚任务要求,集中开展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每月报省安委办。省安委会办公室定期召开专班工作调度,适时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攻坚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重大问题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推动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三)固化成果,推广典型(从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到年底)。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等措施,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要认真梳理2021集中攻坚开展情况,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破难题、夯基础,以点带面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能力提升,固化一批制度成果,推广一批经验做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根据年度集中攻坚任务,充实工作专班力量,在工作专班的基础上成立集中攻坚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集中攻坚任务,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总结宣传安全防范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和五进活动,鼓励群众举报和媒体监督,强化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公开曝光典型违法行为,实现曝光一起、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全力构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格局。

(三)严格考核问责。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集中攻坚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