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人民政府!
  • 繁体版|
  • 智能问答|
  • 无障碍|
  • 长辈版|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0XL/202212-00028 组配分类: 目录清单
发布机构: 宣州区卫健委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行政处罚救济的渠道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27 发布日期: 2022-12-27

行政处罚救济的渠道

发布时间:2022-12-27 10:27 来源:宣州区卫健委 浏览:0
【字体大小:
        行政处罚救济的渠道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律依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