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7338/202301-00027 | 组配分类: | 政府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名称: | 关于胡雅芳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1-17 | 发布日期: | 2023-01-17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第四章七十三条(四)项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
胡雅芳同志鳌峰街道卫计办主任职务;
杨绍虎同志区住建局总工程师职务;
汪清华同志区水电工程管理所所长职务,纳入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管理。
任命:
孙平同志为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杨鑫同志为区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焦士军同志为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茆剑楠同志为区司法局水东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宣炜冰同志为区司法局鳌峰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姚捷同志为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付丽红同志为区水电工程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汉林同志为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胡雅芳同志为鳌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魏云芝同志为鳌峰街道经济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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