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7233420044/202210-00034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文件 |
发布机构: | 朱桥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公布我区2022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10-24 | 发布日期: | 2022-10-24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2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宣政秘[2022] 40号)要求, 结合我区实际, 现将我区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公布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一)2022年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20元/月.人。
(二)2022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05元/月.人。
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一)基本生活标准
1、2022年度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1210元/1月.人。
2、2022年度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917元/月.人,财政补助标准为687元/月.人。
(二)照料护理标准
1、2022年度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全护理750元/月.人、半护理标准为450元/月.人、全自理标准.为60元/月.人。
2、2022 年度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全护理525元/月.人、半护理标准为300元/月.人、全自理标准为45元/月.人。
三、执行要求.
本标准于2022年7月份开始执行,补助资金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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