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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0XL/202301-00032 组配分类: 目录清单
发布机构: 宣州区卫健委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宣州区医疗卫生领域行政给付类事项标准目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31 发布日期: 2023-01-31

宣州区医疗卫生领域行政给付类事项标准目录

发布时间:2023-01-31 12:23 来源:宣州区卫健委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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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咨询电话及网上咨询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1

行政给付类事项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申请材料

3.受理范围及条件

4.办理流程

7.咨询投诉渠道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宣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府网站

咨询电话:0563-3014992;网上咨询方式:xzqwsjxx@165.com

2

行政给付类事项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申请材料

3.受理范围及条件

4.办理流程

8.咨询投诉渠道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3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宣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府网站

咨询电话:0563-3014992;网上咨询方式:xzqwsjxx@166.com

3

行政给付类事项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申请材料

3.受理范围及条件

4.办理流程

9.咨询投诉渠道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特别扶助金。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4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宣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府网站

咨询电话:0563-3014992;网上咨询方式:xzqwsjxx@167.com

4

行政给付类事项

无偿献血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费用报销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申请材料

3.受理范围及条件

4.办理流程

10.咨询投诉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四条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宣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府网站

咨询电话0563-3014435;网上咨询方式:xzqwsjxx@16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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