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5656/202112-00042 | 组配分类: | 学籍管理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公民 / 通知 |
名称: |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第一批控辍保学台账名册核查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12-07 | 发布日期: | 2021-12-07 |
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全面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省教育厅已经将2021年第一批“户籍学籍扶贫比对”控辍保学台账通过学籍系统下发,现分发给你校,并就认真做好台账名单核查和下一步控辍保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迅速部署,加强信息对接。此次省教育厅要求我区核实的控辍保学信息量较大,核实和劝返复学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省厅要求于12月23日之前基本完成。请对照系统下发的控辍保学台账名册,主动对接当地村委会、扶贫部门、户籍部门,组织力量进行核查。各项信息可核实一人,报送一人,逐步完成。力争在12月20日基本完成。
二、精准分类,规范填报。认真学习《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指南>的通知》(皖教基〔2020〕6号),把握失学辍学标准范围,全面核查摸清底数,精准分类(即:需要劝返的A类和不需要劝返的B类两大类18小类)。对于标注为B类“不需要劝返的人员”,要严格把关,并提供真实、确凿证明材料。在校有学籍须能查到学籍,户籍问题须详细说明,省外就读无学籍须说明具体的就读所在地、所在学校和年级,其他选项也须详细说明。
三、关注弱势,全面控辍。要认真研读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指南的通知》(皖教基〔2020〕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安徽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指南》(皖教秘基〔2020〕77号),继续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和随迁子女的信息摸排,关注其就读情况,确保不失学、不辍学。根据省脱贫攻坚整体工作要和全区学籍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请立刻对学籍系统中的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信息认真核准,并在系统中精准标识(可通过修改学生信息的方式),非留守儿童和随迁子女的,也应据实修正。请各学校务必全面梳理,精准标识。适龄残疾儿童入学,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安徽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指南》,做好适龄残儿教育安置,做到“应入尽入、应学尽学”。
四、规范填报、核查到位。核实工作要责任到人,并在控辍保学台账中实名登记有关信息。对需要劝返类,参照《安徽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指南》要求予以劝返,并科学制定复学方案。对来宣城随迁子女返回原户籍地的,致函到当地学校和教育局予以协助核查和劝返复学。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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