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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399171142Q/202110-00016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10月份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0-14 发布日期: 2021-10-14

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10月份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一)

发布时间:2021-10-14 16:30 来源: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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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处罚对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处罚时间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备注 
宣城市家家福超市(李家发)销售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案  宣城市家家福超市(李家发)  宣区市监处罚〔2020〕711号  销售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没收违法所得168元。 2021/10/9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罚款人民币5000元。
宣城市正强糖酒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案 宣城市正强糖酒有限责任公司  宣区市监罚字〔2021〕515号  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警告 1.警告  2021/10/8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宣州区利百家超市(王同姓)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宣州区利百家超市(王同姓) 宣区市监罚字[2021]235号  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警告 1、没收违法所得251元; 2021/10/14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宣城市杨金和超市(杨金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宣城市杨金和超市(杨金和) 宣区市监罚字[2021]229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1、10袋味名源扬®蒸肉粉(五香)和4袋金菜地®软香干; 2021/10/14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处6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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