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67X7X/202009-00075 | 组配分类: | 征地法定公告 |
发布机构: | 养贤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关于宣城市宣州区新郎川河浑水河段防洪治理工程的征迁公告(一)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0-09-22 | 发布日期: | 2020-09-22 |
因宣城市宣州区新郎川河浑水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需要,经研究,拟征收工程建设红线范围内天成村部分土地及房屋,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迁的位置和范国:养贤乡天成村蔡庄、发村、兴旺、丰村、徐上组、徐下组及徐西组的部分村民房屋(具体征迁范围以工程项目建设红线图为准);
二、拟征迁的规划用途:浑水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
三、征收主体:养贤乡人民政府
四、征收实施单位:养贤乡人民政府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乡将组织人员进入拟征迁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广大村民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外籍户ロ一律不准迁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正常农业生产除外),征迁时一律不子补偿。
七、第一批次房屋征收签约奖励期限: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1月5日,其中在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20日期间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腾空房屋交钥匙的,按认定合法正房面积给予100元∕平方米的奖励;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1月5日期间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腾空房屋交钥匙的,按认定合法正房面积给予50元∕平方米的奖励;在2020年11月5日之后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腾空房屋交钥匙的,没有征收奖励。
八、依法申请强制征收阶段:无奖励征收阶段结束后,被征收人与征收人仍未达成协议的,由征收人申请强制拆除,其未经批准建设的房屋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养贤乡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2日
迁 坟 公 告
因新郎川河浑水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需要,需征用养贤乡天成村的部分土地,征迁范围:养贤乡天成村蔡庄、发村、兴旺、丰村、徐上组、徐下组及徐西组的部分村民房屋(具体征迁范围以工程项目建设红线图为准);请在该范围内的坟主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做好迁坟工作。
迁坟补偿标准:土坟结构单棺 400元/座、双棺及以上 600元/座;水泥结构单棺 600元/座、双棺及以上800元/座。登记补偿工作由养贤乡人民政府负责办理。迁坟结束后,补偿资金发放到位。逾期未迁的坟墓视为无主坟,由养贤乡政府安排专人迁移并深埋。
特此公告。
天成村村委会:顾雪冰 联系电话:1585636986
朱正荒 联系电话:15256325444
养贤乡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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