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7233420044/202011-00024 | 组配分类: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发布机构: | 朱桥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适当扩大部分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0-11-11 | 发布日期: | 2020-11-11 |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印发通知,适当扩大部分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提升群众就业创业获得感。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提标扩面。其中,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对象由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大至16岁-24岁失业青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6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校园招聘会补贴标准有所提高。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发放每人每月100元的职工医疗保险补贴;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50元,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50元。对举办免费大型公益性校园招聘会,并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报送毕业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信息的省内高校,根据签约毕业生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补贴,补贴标准由每人40元提高至每人60元。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扩大。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由离校1年内扩大到离校2年内,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小微企业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由离校1年内扩大到离校2年内,按照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企业补贴。
为深入推进技工大省建设,进一步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作用,我省也相应提高了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标准以及工作成果奖励标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