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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0XL/202007-00011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宣州区卫健委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名称: 2020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16 发布日期: 2020-07-16

2020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发布时间:2020-07-16 15:30 来源:宣州区卫健委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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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伤残、死亡对象从原来每人每月270、34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50、450元,并发症按级别分别由原来的100、200、300元提高至200、300、400元,目前我区在国家提标的基础上对子女伤残对象进行进一步提标,统一伤残死亡标准为450元。并发症执行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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