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新田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 度 报 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镇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载体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健全工作机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现将2020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突出公开重点。进一步加大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公共服务清单和办理结果、权责清单、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领域信息的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大群众的参与权与监督权;二是加大政务服务内容公开,及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及办理结果。截止2020年12月31日,新田镇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2条。三是负责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个人、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出的申请。四是统筹做好与政务公开相关的新闻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工作,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通报、政务公开督查等制度,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领导责任,落实人员分工,安排专人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整理,严格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运营管理制度。
(三)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市、区两办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完善街镇目录和“两级”目录。并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相关栏目的维护。在区政府公开办的指导下,我镇于2020年度完成所有整改工作。
(四)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门户网站的维护工作,每日自查,重点关注依申请公开受理每日更新情况,重点信息每月按时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及时。二是积极参加区政府办组织的业务培训会,重点学习新版政务公开目录规范、宣城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29.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部分部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创造性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不够;二是政务公开信息总量亟待提高,有的公开内容涉及到多个部门,材料收集的速度较慢;三是公开内容不规范,有的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新版政务公开平台操作不够熟练。
针对这些问题,我镇将进一步认真研究,逐一加以解决。一是进一步深化认识,深度学习新《条例》,不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的主动意识,结合工作职能,完善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拓展网上信息服务;二是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内部协调有力,相关情况和数据做到应报尽报,及时公开,定期维护;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人员的能力水平,管理和培养专业信息公开业务人才,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和相关事项办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