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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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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26F/202205-00062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部门解读】流浪乞讨救助民生工程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5-18 发布日期: 2022-05-18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26F/202205-00062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部门解读】流浪乞讨救助民生工程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5-18
发布日期: 2022-05-18
【部门解读】流浪乞讨救助民生工程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2-05-18 10:47 来源:宣州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Q救助管理工作的对象是什么?

A:救助管理工作的对象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和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职业乞讨、跑站骗票、强讨恶要等“生活有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不属于救助管理工作的对象,对其应当实行综合治理

 

Q救助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A:救助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同时坚持“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1)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即当事人自行决定是否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何时求助、是否接受救助管理机构的主动帮助等,救助管理机构对受助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2)坚持“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以下简称“流浪乞讨病人”),坚持“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是为了确保流浪乞讨病人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

 

Q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救助管理工作中的的职责是什么?

A:1)对辖区内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依法施救,对于辖区内流出的返乡受助人员及时接收安置。(2)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措施,帮助返乡受助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为符合条件的人员落实残疾人补贴、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基本医疗等社会福利保险待遇。(3)教育、督促其近亲属或其他监护人履行扶养(抚养、赡养)义务,防止返乡受助人员再次外出流浪。

 

Q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时,我们该怎么做?

A:当您发现流浪乞讨人员,请告知、引导其到救助站接受帮助;当您发现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请您及时拨打120;当您发现流浪未成年人,以及流浪乞讨人员强讨恶要、滋扰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请在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处置;当您发现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占据、损毁公共设施,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的行为和随处涂画、制造噪音等破坏环境卫生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请您及时报告城管部门依法处置。请不要直接向职业乞讨人员施舍钱物,以免爱心被利用,助长职业乞讨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