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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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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223T/202204-0001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统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文号: 宣区统〔2022〕6号
生成日期: 2022-04-07 发布日期: 202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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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统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文号: 宣区统〔2022〕6号
生成日期: 2022-04-07
发布日期: 2022-04-07
宣州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发布时间:2022-04-07 15:58 来源:宣州区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州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做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升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保障统计现代化改革顺利推进,根据《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我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工作要求,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完善统计管理体制、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2025年,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深化,贯彻落实统计领域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的力度持续增强,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进一步筑牢;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依法组织实施统计活动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素养持续提升,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持续深化,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统计法治精神的认同度、统计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进一步提升,为十四五时期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培育浓厚法治氛围。

二、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区统计系统干部群众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性、人民性、系统性、实践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生动实践的宣传解读,采用媒体报道、理论文章、学习读本、短视频等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深刻理解《统计法》蕴含的宪法精神,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工作规定。全面学习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作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标尺,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推进统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对行政罚法等常用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依法行政理念。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数据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等与统计工作密切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增强国家安全意识、风险防控能力和统计服务水平。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全区统计系统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进一步深化对统计造假行为极端危害性的认识,熟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党纪政务分规定,自觉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四)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将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任务,深入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重点学习《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等统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政令得到有效执行。系统掌握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基本内容、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坚守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法律底线、纪律红线和职业道德界线,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职权,并以此为准绳科学高效组织实施统计工作。普及应知应会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厚植统计法治精神,提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程度,保障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三、主要对象

(一)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

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统计法律法规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举办全区各乡镇办统计分管领导统计法治培训班,持续推动统计法党校。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统计法律法规清单,完善配套学习制度,促使知行合一。

(二)着力强化政府统计人员学法用法

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作为科级干部任职培训和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的必训内容和专业培训的重要内容。依托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等载体开展统计人员法治教育培训。继续做好对乡镇(街道)统计人员、企业负责人、企业统计人员等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培训。提升统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实践式、案例式培训,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监督本领。

(三)深入开展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

利用全面推行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等契机,在报表布置、人员培训、数据采集、质量核查等统计年定报和统计调查的过程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中组织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工作。督促全区四上企业统计人员认真学习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设置的统计法律法规模块知识。加强对四下企业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按照逢检必宣法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重点讲解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

(四)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学法用法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集中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依法统计基本理念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组织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理解支持。在地方统计法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提高社会公众在统计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参与度。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或流动的统计法治宣传园地,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效果。鼓励社会公众作为统计法治社会宣传员主动参与普法活动。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

完善统计机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重点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主体,压实普法责任。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实行谁主管谁普法,各专业要在统计调查工作和日常管理中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行谁管理谁普法”,结合新入库调查单位辅导服务机制、四送一服、综合调研等方式,推进统计法进企业,提高一线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意识。

(二)落实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考核机制

在任职考察和干部考核时,全区统计机构要将有关人选学习掌握统计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考察和任用的重要内容,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全区领导干部要将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作为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

(三)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

制作动漫、微视频等符合新媒体传播特点的统计普法作品,积极组织参与上级开展的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统统知道等平台,组织统计人员参加统计法治知识竞赛等活动,以赛促学。不断开发群众喜闻乐见的统计法治宣传文化作品,推动将统计法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互联网、电子显示屏等媒体进行展播,利用全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公园等对外展示统计系统优秀法治宣传教育作品,扩大宣传影响力。

(四)突出重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集中宣传活动,深刻解读强化统计监督职能的重要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为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紧紧抓住《统计法》修改颁布实施有利契机,掀起统计普法活动高潮,宣讲新修改《统计法》的主要内容,推动其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充分认识统计法治建设对统计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作用,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统计法》颁布40年纪念宣传活动,宣传统计法律的发展历程和成效经验,组织撰写相关主题署名文章,充分展现新时代统计法治工作取得的新成就。

(五)利用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

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法律法规解读,认真学习上级统计机构印发的典型案例宣传材料,坚持以案明纪、以案释法,通过学习典型统计违法行为,发挥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作用,增强警示教育效果。不同专业的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作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素材,详细诠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条文和统计专业知识,促进社会公众学法知法懂法,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统计局成立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监督大队,负责全区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日常工作,以及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规划的落实工作保证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完善保障措施

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有条件配备必要的宣传教育设备,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培育紧跟时代步伐的普法人才,组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队伍,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三)加强指导培训

全区统计机构要根据工作实际和特点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采用多种形式,认真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统计普法骨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