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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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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777391290Y/202007-0005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宣州区“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宣区安[2020]8号
生成日期: 2020-07-27 发布日期: 2020-07-27
索引号: 11341703777391290Y/202007-0005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宣州区“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宣区安[2020]8号
生成日期: 2020-07-27
发布日期: 2020-07-27
宣州区“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27 17:11 来源: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宣城市“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宣州区“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1”,即1个总体实施方案;“9”,即按照国家、省要求开展的9个专项整治方案;“N”,即我区目前确定的特种设备、油气管道、民爆、烟花爆竹、工贸、水利、文旅、校园、民政、商贸流通等10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实现“坚决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工作目标,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稳固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五落实五到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集中组织观看专题片,宣传部门安排广播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公开版。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结合实际贯彻学习。各级党委(党组)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重大主题宣传范畴,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我区各地、各行业主要媒体要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开设相关专题专栏。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围绕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要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2022年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区应急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教体局、区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以下均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区应急局牵头,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具体方案,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2020年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

文本框: (,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四是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2020 年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再次逐一进行核查;2022 年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五是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2022 年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六是强化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区应急局牵头,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深化源头治理,到2022年年底全区关闭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5座。二是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到20226月底前所有尾矿库建立完善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深入推进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推动大中型露天矿山企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三是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严密管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安全风险,组织对入井人数超过30人或井深超过800米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逐一进行专家会诊;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继续深入组织开展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认真落实8部门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认严密管控尾矿库“头顶库”安全风险。(区应急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经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消防安全整治。利用三年时间,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四类重点场所、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整治,打牢城乡消防基础,强化重点行业管理“五大攻坚行动”、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和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两项提升工程”。 一是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开展车辆停放整治,2020年年底前,推动不少于30%的老旧小区完成治理工作;2021年年底前,推动不少于50%的老旧小区完成治理工作;2022年年底前,所有老旧小区全部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二是集中开展四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疗、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2020720日前,各乡镇、街道认真排查梳理属地范围内的老旧小区、老旧市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小型服装加工厂、小宾馆、“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分类建立底数清单和隐患台账。2021开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四是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教体、经信、宗教、民政、住建、交运、商务、文旅、卫健、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础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2021年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2年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教体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交通运输安全整治。一是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坚持应查尽查、应治尽治,全面排查建立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全面整治安全问题。加大长期以来制约阻碍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的顽症痼疾攻坚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实施精准治理。三是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和区安委会的部署和要求,集中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公路安全风险防控专项行动和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行动;四是加大公路、渡口、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设施投入力度。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提高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大力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隐患路段整治、渡口改造、渡改桥、过河建筑物通航安全设施等。继续推进车型标准化,加快老旧车船更新改造工程,提升运输装备安全性能和本质安全水平。推进施工安全标准化,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五是严厉打击渡船超航线、超乘客定额、超核定载重线、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全面提升水上交通安全。(区交运局、区公安分局牵头,区经信局、区文旅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 住建领域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安徽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建质〔2018〕162号),严格建筑工地“三高一低”(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以及实施。二是开展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执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维修保养管理情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安装拆卸、检测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等。三是开展建筑市场行为及劳动用工管理排查。在建项目市场行为合法合规情况,是否存在转包、挂靠、非法分包等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情况。四是督促燃气企业对下辖燃气经营门点及用户完成隐患排查整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并按时整改完成;是否向燃气用户进行安全用气知识宣传。五是督促燃气企业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对设置不醒目或者原来已设置但警示标志损坏的,要重新设置警示标志,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六是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安全排查;对已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开展排查,重点排查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围护结构等。七是加强危房改造技术指导。八是落实危房改造主体责任。九是提高农民群众安全意识。(区住建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协同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成)

(八)各类开发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一是完善开发区等功能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地方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开发区智慧化进程,2022年年底前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二是制定开发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开发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开发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开发区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开发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开发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开发区封闭化管理。四是扎实推进园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严格园区项目准入关,规范园区规划布局。五是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有效防范遇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园区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区发改委、区委编办、区应急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二是重点对辖区内化工园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照企业申报材料,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三是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四是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环境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组织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环境安全的全面摸排,建立台账;督促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环境安全评估,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对评估和治理结果进行监督检查问效。五是开展“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建立健全洁型煤推广使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六是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取缔非法渣土场。七是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加强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重特大事故发生。(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发改委、区卫健委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特种设备“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机制。二是推进特种设备“铸安”行动,开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行为专项治理,强化基层一线执法监督检查。三是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基础建设,努力提升特种设备监管、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的能力素质,至2021年年底,企业安全生产一线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100%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四是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配合市局建成电梯运行状态远程监测和应急救援平台、2022年年底完成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任务。(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住建局、区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油气管道保护整治。一是推进管道保护“六项机制”建设。按照“六项机制”建设有关要求,规范风险管控工作的基本流程,建立涉管施工重大项目年度会商机制,提高风险管控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实现风险管控闭环管理。二是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做好油气管道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优化石油天然气管网布局,避让地灾易发区、重大危险源等,并做好管道建设项目监管、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完整性管理,从源头上保证管道安全运行。三是抓好高后果区风险管控。按照“一区一案”的要求,开展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并制订相关应急预案并做好备案管理;严格控制高后果区增量,将高后果区油气管道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四是加强管道信息化建设。推进危险化学品管道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管道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监测、评估、预警和趋势分析。五是加快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强化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牵头编制我区的油气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管道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水平。(区发改委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民爆行业安全整治。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及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确保安全经费投入,到 2022 年年底前,民爆企业实施绿化工程,打造绿色园林库区。三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及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四是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建立企业安全承诺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六是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进民爆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一体化发展。(区经信局负责)

(十三)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一是严格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全面开展经营许可条件“回头看”。二是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全面开展监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信息化科技支撑,建设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四是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金属冶炼: 紧盯高温熔融金属高危风险,推动金属冶炼企业加大对安全设备设施及危险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力度,彻底整治所属行业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健全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区应急局牵头,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粉尘防爆:以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的金属制品加工、木制品加工、粮食饲料加工、纺织品加工粉尘涉爆企业为重点,大力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工贸行业粉尘爆炸事故风险(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以工贸行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和水泥、造纸、酱腌菜企业为重点,围绕有限空间辨识、警示标志设置和作业审批制度执行等突出隐患,督促相关企业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涉氨制冷:杜绝“人员较多生产场所使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和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独立操作间且操作间作业人数超9人”两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涉氨制冷企业生产安全(区应急局、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工贸行业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以轻工、纺织企业立式污水罐为重点,聚焦工贸企业使用的公称容积1000m3及以上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围绕储罐设计预制施工、竣工验收、罐体及其安全附件检查检验等环节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反三违”行动:聚焦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控,以检维修、交叉作业、场内运输(作业)车辆和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为重点,通过严格执法检查,督促工贸企业健全落实“反三违”规章制度,有效防范化解“三违”行为造成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区应急局、区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水利行业安全整治。一是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水利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违法分包工程;水利施工重大危险源(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以及油库、炸药库等)施工专项方案编制情况和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在建水利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参建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水库大坝、小水电站、灌排泵站、水闸、河道堤防等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不到位,汛期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蓄水或未严格按调度意见执行等。三是抓好水利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等问题,以及多年积存不用的危化品剧毒品未消除、农村供水消毒设施设备运行管理不规范等。(区水利局负责)

(十六)文化旅游安全整治。一是进一步强化行业重点领域整治。强化景区及周边客流管控。指导旅游景区做好旅游高峰期客流管控、火灾防控及自然灾害防范应对等工作。二是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等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游乐设施安全,督促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等企业定期维护特种设备,监控设施确保完善有效,全面加强文化旅游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三是指导文化旅游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区文旅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运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校园安全整治。一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组织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2022年前基本整改完毕。建立完善教体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四是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服务需求相适应,保障校车通行安全。五是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区教体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应急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整治。一是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工作机制、救助管理机构社会监督机制、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机制;二是着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确保养老机构消防审验率达100%。三是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质量水平,提供餐饮保障的民政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大养老机构的食堂安全和特殊设备安全改造提升。四是大力提升设施安全管理能力水平,重点解决民政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设施中存在的结构安全隐患问题,以及遭受自然灾害侵蚀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五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应急处置体系,全面夯实属地党委政府的主管责任、民政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民政服务机构的主体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升民政服务机构自我安全防范技能水平和安全风险化解应对能力。(区民政局牵头、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商贸流通领域安全整治。一是严格落实打击加油站非法建设、非法生产以及非法出租、发包等工作责任制,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二是督促各加油站在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卡,按规定要求备案;三是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四是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促进我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宣州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稳固的安全保障。(区商务局负责)

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各地结合实际细化实化贯彻落实。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6月)。按程序报批印发宣州区“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7月至1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区推广。总结全区“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区应急局牵头,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向区安委会报告,并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202210月,区安委会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请区安委会审议后,上报区委、区政府、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区安委会成立宣州区“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区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成立19个专项工作组,由区安委会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建立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成立工作专班,有关部门派员参加,负责我区“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日常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比照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完善法规制度。突出抓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和责任追究公开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定期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

(三)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强化各级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加快监测预警系统、指挥调度系统、抢险救援系统等“三大系统”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督促高危企业全面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推动落实安责险保险机构事故预防技术规范。

(四)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宣传落实好《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企业职工和家属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激励全民参与、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规范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领域以信用体系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五)严格问效问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