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不断壮大和规范,标后监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宣州区公管局以明确标后监管必要性为抓手,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标后履约监管工作,保障市场公平竞争作为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构建阳光交易平台的关键环节。
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制定完善的标后监管规章制度,明确各方权责,细化监管内容和程序,形成从合同签订到项目验收全过程的闭环管理。
强化信息化手段应用 :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广域网考勤等技术手段,搭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公开、动态监控,提高监管效率和精准度。
加强部门联动惩戒机制: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个人,实施信用记录公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与公安、行业主管等部门联动,形成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惩戒机制。
提升交易监管队伍能力:定期组织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确保其能准确把握政策法规,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标后监管工作。
完善标后服务评价体系:持续完善科学、公正、公开的标后服务质量评价体系,通过对中标企业的履约情况、项目质量、服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倒逼中标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整体效益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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