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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2509-00026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文机关: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成文日期: 2025-09-24 发布日期: 2025-09-30
发文字号: 宣区政秘〔2025〕46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政策咨询机关: 宣州区水利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3-3023577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2509-00026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文机关: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成文日期: 2025-09-24
发布日期: 2025-09-30
发文字号: 宣区政秘〔2025〕46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政策咨询机关: 宣州区水利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3-3023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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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宣区政秘2025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在全区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宣州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主要分布于狸桥镇、水东镇、孙埠镇、寒亭镇、洪林镇、沈村镇、溪口镇、新田镇、周王镇、养贤乡、朱桥乡、黄渡乡、澄江街道、飞彩街道、敬亭山街道、宛陵林场、安徽省敬亭山茶场、安徽南湖强制隔离戒毒所18个乡镇街道(单位),总面积15926.41公顷,具体分布区域详见附件。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经开垦的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相关政策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

三、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禁止采用全垦等不合理的整地种植方式。

四、在五度以上、二十五度以下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和经济林、整地造林、抚育幼林、种植中药材等的,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采取修建水平梯田、水平阶、鱼鳞坑、保留原生植被带等水土保持措施。禁止顺坡种植。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宣州区人民政府

2025924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25-09-30 14:46 信息来源: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