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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来源:宣城市宣州区教育体育局
事项名称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实施主体
宣城市宣州区教育体育局
受理条件
①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安徽省的中国公民。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③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④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⑤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⑥除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即2013年12月31前入学)且申请与所学专业相一致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以外的申请人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3-3022870
监督电话
0563-3023070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
1.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双塔路198号宣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教师资格认定
目录子项名称
教师资格认定
事项名称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基本编码
00010501300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事项编码
1134170300324956564000105013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实施编码
1134170300324956564000105013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到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1.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双塔路198号宣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所属部门
宣城市宣州区教育体育局
所属区划
宣州区
实施主体
宣城市宣州区教育体育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县级: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时间段不固定 启动条件:各市关于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的文件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查看
特殊程序种类 特殊程序种类名称 特殊环节时限 法定依据 文件信息
B-其他 专家评审 10个工作日 《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六条 非师范院校毕业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者其他教师资格的,应当进行面试和试讲,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可以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3-3023070
咨询方式
0563-3022870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5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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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①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安徽省的中国公民。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③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④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⑤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⑥除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即2013年12月31前入学)且申请与所学专业相一致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以外的申请人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见表格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证件照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3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符合法定要求。 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非必要 符合法定要求。 查看
学历证书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非必要 符合法定要求。 查看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非必要 符合法定要求。 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非必要 符合法定要求。 查看
居住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非必要 符合法定要求。 查看
学生证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非必要 符合法定要求。 查看
居民身份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非必要 符合法定要求。 查看
无犯罪记录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非必要 符合法定要求。 查看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第一步,受理。1、申请人网报后按规定时间到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网上申请材料,窗口受理审核材料是否符合审批要求,如符合要求发放受理通知书,如不符合要求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或当面告之,如缺少材料发放补正材料通知书或当面告之; 第二步,审查。2、教育局人事科审查认定,如 准予认定,签发有关文件并公告,如不准予认定,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三步,办结。3、窗口根据文件制作证件并公告证件领取时间地点。 第四步,制证。 第五步,送达。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5个工作日 宣城市宣州区教育体育局 钟敏 人事科 收取相关材料
审查 0.5个工作日 宣城市宣州区教育体育局 钟敏 人事科 审核相关材料 查看
特殊程序种类名称 特殊环节时限 法定依据
专家评审 10个工作日 《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六条 非师范院校毕业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者其他教师资格的,应当进行面试和试讲,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可以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
办结 0.25个工作日 宣城市宣州区教育体育局 钟敏 人事科 会议决定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教师资格申请表如何打印? A4纸正反两面在线打印
普通话要求? 语文学科教师、幼儿园教师需要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水平,其他学科需要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说水平。
是否受理外县市人员申报? 受理户籍在辖区内人员。如果是外县市户籍,工作单位在我区,提供劳动合同也可。

办事评价

满意度: 100.00% ,  评分5.00

  • 13

    累计评价

  • 13

    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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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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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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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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